新湖创业(600840)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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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 01: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浙江新湖创业(资讯 行情 论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于2004年12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5名,董事刘索加先生、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陈坚先生和金雪军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陈坚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刘索加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董事会聘任徐旦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期三年。 3、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相子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 4、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相子强先生和张丽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5、 选举产生公司七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1)战略决策委员会由陈坚先生、姚先国先生(独立董事)和陈信元先生(独立董事)组成,陈坚先生任主任。 (2)提名委员会由姚先国先生(独立董事)、陈坚先生和金雪军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姚先国先生任主任。 (3)审计委员会由陈信元先生(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独立董事)和刘索加先生组成,陈信元先生任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金雪军先生(独立董事)、陈信元先生(独立董事)和徐旦红女士组成,金雪军先生任主任。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