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众生(600222)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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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 01: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债务纠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270.524万股予以冻结,冻结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占众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3%。冻结
特此公告。 2004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