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文
当前国内的体育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
从国内的需求情况看,体育保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运动员的保险,主要是伤残保险。二是体育产业保险。尽管我国的体育保险市场需求极大,但是国内体育保险发展相当滞
后。究其原因,主要包括:
一、具有高度专业性与复杂性的体育保险研究在我国起步晚、水平低,缺乏从事体育保险研究和开发的专业人才。比如朱朝晖飞跃黄河,他作为一个非专业运动员,飞跃活动影响大,却只得到了保险公司20万元的保额,而且这20万元的保险也是一波三折。这说明体育保险无论是从保险产品品种上还是经营者经营意识上都缺乏保险专业人才的眼光,严重滞后于市场的发展。
二、保险公司对体育保险市场缺乏研究,主要侧重于死亡和残疾的赔偿,涉及体育的险种少、费率高、条款不明确且缺乏灵活性,无法覆盖种类各异、难度和危险程度不同的体育项目。不能满足不同项目运动员千差万别的要求。
体育保险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国内保险公司销售的都是非体育的常规类保险。如果2005年以后,国内的保险公司还是提供不了完善的体育保险类产品,那就只能眼看着别人来抢占这块市场了。
体育保险意识薄弱,旧的管理体制也制约了商业化保险在体育领域的推行。我国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运动员已经习惯于一切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认为自己既然是给国家效力,那么公费保险就是天经地义的。除了一些职业化程度较高、商业运作比较成功的俱乐部中一些知名度较高的运动员外,大多数运动员还没有自掏腰包投保的意识。此外,在我国承办体育赛事的单位或者个人投保意识也比较薄弱。一些商业机构,在承办赛事时总是存在着侥幸心理,不愿购买赛事保险。
在我国运动员中富有的只是一小部分人,大多数收入水平都较低,无力购买保险。据测算,如果要投保30万元意外险的话,年缴费额是2760元。这对于月工资仅千余元的运动员来说,在缺乏经济资助的情况下,无疑是一个不轻的负担。
另外,体育保险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小,保障力度低。目前,运动员投保现状并不乐观,奥运项目的运动员到省一级都有投保,但是非奥运项目运动员的保险就没有保障了。此外,体育保险理赔程序复杂,又不及时,也影响了运动员的投保积极性。
目前我国有60多万运动场馆,每年将近600场纳入国家体育总局计划的大型体育赛事要在各地举行,有3亿多人经常参与体育活动,各层次的专业运动员达5万多人,这其中蕴含着无限商机。国内用于全民健身工程的资金已达十多亿元,可是如何保障健身者的健身安全也成了一个新的问题。
在国外,一般是通过行业协会进行统保,例如在运动员的注册费中就包括了保险费。至于在国外很成熟的例如赛事取消险、运动员职业生涯突然结束保障险及俱乐部降级保险、赞助取消险等在国内还是空白。
国内体育保险发展滞后的现状,与我国作为一个世界体育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同时,也不适应我国迅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体育产业。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体育领域的风险问题,单靠国家和社会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体育保险。
《市场报》 (2004年12月10日 第二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