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君
日前,故宫博物院等6个世界文化遗产门票调价听证会在京举行。6个世遗景点门票价格调价幅度从5元到50元不等,其涨幅之大出乎人们的意料。
对这次调价,有关部门早先就举出了几个理由。在这次听证会上,专门为此成立的“
价格专家论证委员会”更是确定了调价的几大原则,其中包括“价格反映价值”、“价格要反映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等,用这些原则来衡量,6家世遗景点的门票调价方案“基本符合专家组提出的价格层次”。
从“价格”、“价值”到“消费水平”,这一理论显然是按照经济学的逻辑推断出的。
诚如已有评论家指出的那样,如果世界文化遗产是彻彻底底的商品,那么这套理论将“放之四海而皆准”。问题是,世界文化遗产能单纯像商品一样来经营吗?或者再问一句,是不是高昂的门票“价格”才能体现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
所谓文化遗产,是“过去文明汇聚和交流的见证,也是未来的记忆和希望的表达”,是一个民族至关重要的“身份证”。因此,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才受到广泛关注,甚至跨越国界成为全球最为广泛、最受欢迎的国际行动。从本质上说,文化遗产最本质的属性应该是文化资源和知识资源,其基本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教育、历史借鉴和供人研究、鉴赏上,至于经济价值,则是以上这些价值的衍生物。
体现文化遗产的基本价值,就是要尽可能地让更多的人欣赏、了解、品味、研究它,而不是通过高票价得到更多的收益。一套房子的高价值,的确需要高价格来体现,因为价值要和价格相平衡。但文化遗产恰恰相反,一个文化遗产的最高价值,不是给遗产的管理者带来了多少收益,而是这个遗产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是不是和更多的人“亲密接触”。商品可以主要用经济效益来衡量,而文化遗产,主要用社会效益来评价。
正因如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博物馆都实行低票价甚至免费参观。在这次听证会上,中国文物研究所总工程师傅清远代表刚从德国、意大利考察归来。他说,其实,上述两国很多著名景点的门票价格并不高,仅相当于普通人收入的1/200,而且还分淡旺季价格。“与其相比,北京6家世遗景点门票有点偏高”。的确,如果以市民月收入2000元计算,故宫的旺季票价竟达到了1/20。至于高票价可以减少游客数量,更可能是一厢情愿。
用高票价来体现文化遗产的价值,是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误读。在我们看来,评价一个文化遗产的价值,主要是看它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多少参观者从中受益,而不是看它取得了多少门票收入。如果收入越少而参观者越多,这样的文化遗产才是最有“价值”的。
《市场报》 (2004年12月10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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