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助农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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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08:58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杨闯 通讯员阎银波王茹刚桦甸报道正当吉林省大力倡导全民创业之时,记者来到了吉林省桦甸市,跟该省其他县市一样,这里正在掀起新一轮全民创业热潮。而特别惹眼的是,该市实行转移创业模式中的“域内创业”。 “农民转移创业我们抓三个层次,一是搞境内输出,二是搞境外输出。但有很大一部分劳动力是输不出去的,我们就靠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而实现转移创业。”桦甸市
他说:“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尽快改变农民‘单打独斗’、分散经营的传统习惯,是解决农民收入增长滞缓、部分农民生活水平有所下降问题的好招法。” 桦甸市苏密沟乡农民宋喜华家人多地少,过去,他只靠种大田作物维持生计,年收入仅4000元左右,而他加入该乡的花生专业合作社以后,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种植花生,当年收入达2万多元。据了解,像宋喜华这样不再“单打独斗”,依靠联合和合作过上小康生活的农户不止一例。 近几年来,该市农村涌现出大量专业合作社、村屯合作服务社、农民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这些组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为农服务和助农增收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他们是自发的、松散的组织,难免存在规模小、自律性差、功能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发展缓慢等问题,无法形成相互联合、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有机整体。市委市政府在农村合作经济合作组织创新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步骤。如要求各相关部门在税收方面对新经济组织实行减免政策,在发放农业贷款、投入财政支农资金方面对新经济组织给予倾斜。近两年,该市用于扶持新经济组织发展的资金达500多万元。与此同时,在产业基础较好的夹皮沟镇进行了试点,摸索出一套符合桦甸市实际的成功经验,并及时加以推广。 农民习惯于分散经营,不愿受到约束,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受经济利益驱动,趋利避害具有普遍性。在这种情况下搞联合、搞合作,只有靠利益联结、靠利益拉动。否则农协就不会有亲和力。桦甸市政府相关部门注意到了这一关键点,并采取了相应对策。 据了解,截至2004年6月末,该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331个,辐射带动3.1万多农户,到今年年底预计年人均增收可达560元。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解决了农民分散经营的问题使农民的生产环节专业化、技术化,把农民的生产经营同政府的宏观指导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朱喜民副书记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