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以法人名义与中国结算公司签订有关协议后,领取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方可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
征集人通过该系统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需在公开征集投票权前至少5个工作日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应就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向结算公司申请临时保管。
网上公开征集投票期间,同一股东大会有多个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可分别委托不同的征集人对各征集议案投票,但不能将同一议案的投票表决权委托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征集人行使;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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