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好是中国进入“入世”后过渡期。根据我国对世贸组织的相关承诺,很多行业从今天开始进入开放状态,如零售行业从今天开始全面开放,这种开放的表现在第6城市群区域内将尤其突出。今天,我想和读者们谈一谈文化产业的开放问题,这对于后过渡期的第6城市群来说也是个很重要的课题。
众所周知,文化产业在WTO框架下被视为一种特殊产业,在墨西哥、波兰、韩国、法国
、以色列等WTO成员的倡议下,“文化例外”也已经被较为广泛地接受。所谓“文化例外”原则,是指WTO成员有权根据本国、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和历来传统,在文化领域和明显涉及到文化层面的产业领域采取一定的保护性措施,以使本国、本民族文化免受外来文化(当前尤其是美国文化)的冲击,而在世界格局的需求下则意味着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近年来,文化产业的兴起不仅带来了国际贸易的新内容,而且还为发展中成员如何吸收发达成员文化资本的直接投资提供了新课题。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设想,文化产业也将是新一轮全球多边贸易谈判的焦点。而文化产业目前公认由以下这些行业组成:传统的电影、电视、出版、发行、报业和体育;新兴的网络、娱乐、游戏、创意。和金融业、制造业、采矿业等不同的是,文化产业不仅仅是一种生产方式,而且还是一种生活方式。WTO成员特别是发达成员在谋求降低文化产业投资与贸易便利化门槛时,不仅在推动资本流通,实际上也在促进时尚消费,所以发展中成员在坚持“文化例外”原则的同时,还必须采取相应的灵活性措施,使本国、本地的文化市场充满生机。
中国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正确对待引进西方特别是美国文化产品的问题,也把本国的文化市场推向了繁荣。而现在我们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随着中国入世过渡期的消失,中国在相对妥善地解决了文化贸易的开放定位之后,还需在2006年之前,更加稳妥地实施开放的文化投资政策。根据入世承诺的相关时间表,今年以来几乎所有传统性文化行业都在谋划自己的更加开放背景下的发展思路,如新型的多元混合的国家级发行集团已经成立,出版业在市场导向和资本整合方面也走在了产业化的前列,中外合资投拍影视作品的努力也有了新的方向。这一些都表明,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WTO成员,在文化投资壁垒的清除方面比其他发展中成员更为出色,同时也显示出了特有的信心。
然而,我们还应看到,文化投资领域在2004年之末出现了一个拐点,那就是跨国文化财团事实上更看好中国新兴文化产业投资市场。根据笔者的了解,不少海外文化投资者认为,在中国市场上的传统文化投资行业,除了体育市场的“蛋糕”增量明显外,其他行业的市场份额虽然也会相应地有所扩大,但由于国内竞争者的相继涌现和市场切割,正在逐渐变成微利行业。海外文化财团以及行业外的资本,往往更加热衷于扩大在华新兴文化行业的项目投资。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地的各类相关展会上,海外投资者咨询政策的兴趣也就集中在网络、游戏、娱乐和创意等行业的开放度上。
那么,面对这一变数,作为WTO新学生的中国是否也作好了准备了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11月5日在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调研时就强调,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推动经常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尽快转变为企业,培育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李长春还特别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在国内外文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早改革早主动,晚改革就被动,不改革没出路。显然,在最高决策层看来,文化投资领域的对外开放是和文化体制改革进程联系在一起的。对于这一点,中国文化界、经济界和社会文化资源相对集中的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大中城市都必须加以充分的认识。也惟独这样,文化才能以软实力的形象增强中国竞争力在后WTO时代的硬功夫。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2月10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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