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和规范我国拍卖业经营秩序,商务部日前以部令形式正式发布了《拍卖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拍卖管理办法》共7章62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别对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外商投资拍卖企业,拍卖从业人员及拍卖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张毅)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2月10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