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凤英
今天关于公车改革的消息特别多,除了北京之外,成都、威海、珠海也都公布了车改方案。这些方案大同小异,无非是给干部按职务发车补,然后把他们原来的“坐骑”卖给他们(见12月8日《京华时报》)。我浏览了一下网友的跟帖,发现了一个很耐人寻味的现象:凡是干部,基本上都赞成车改;而网友则几乎是一边倒地反对。显而易见,公车改革已经丧
失了几年前刚刚推出时的公信力。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在我看来,这和各地的“公车改革”都是以不损害甚至大大增进“干部”的利益为原则直接相关的。对干部来说,公车改革首先意味着看得见、摸得着的货币收入增加了。以北京为例,处级干部每月最高车补1800元,接近一些“海归”和研究生初次就业的工资。如果想买私车,还可以享受“购车价格2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可补3万元”——多么实惠、多么体贴、多么细致入微的改革啊,怎么可能不受干部们的欢迎呢?考虑到北京一般老百姓的最低生活保证金才300多元,这样一个补贴数字是惊人的。这样的改革给人的感觉是,干部们又想出了一个给自己加薪的好主意。公车改革“压缩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的目的能不能达到还有疑问,但纳税人先要花一大笔钱向干部们赎买他们“乘坐公车的权利”倒是实实在在的。
“公车改革”之后,缺乏刚性的措施确保不再出现“变相公车”,这是公车改革缺乏公信力的又一个原因。许多地方的公车改革,都留了一个尾巴:为主要领导和“紧急公务”的需要,保留几辆公车。经验告诉我们,在一段不太长的时间之后,待“改革”的风头稍过,因为“需要”而保留的公车数量会逐步增加,使用的范围也会逐步扩大,直到恢复到改革前的水平为止。除非我们明确规定,每增加一辆公车,都要经过同级人大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否则的话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绝招能够防止公车数量“反弹”。
“公车改革”缺乏公信力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群众的许多疑问,在“改革方案”中都没有回答:比如说,有实权的干部到自己的“势力范围”内找企业长期“借用私车”怎么办?比如说,如果干部不愿意花费已经落入口袋的“车补”,而让求他办事的企业和个人报销车费怎么办?再比如说,因为没有公车可坐,干部们可办可不办的事情就不办了,因此降低了工作效率,耽误了公事,又怎么办?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车改革”缺乏公信力,是当前不少改革措施受到质疑的一个缩影。和干部们每经历一次改革,待遇和福利都上一个台阶不同,对群众来说,很多改革完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尤其是对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普通员工而言,改革通常意味着“下岗”、“买断工龄”、“竞争性上岗”、“末位淘汰”等一类令人不寒而栗的名词。不仅货币收入很难增加,连原来的安全感也消失了。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让他们无条件地拥护这些“改革”。如何在改革中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重新赢得群众对改革的支持,是我们在下一步的改革中所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也“公车改革”丧失公信力带给我们最大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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