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就原产自中国和越南特定冷冻和罐装暖水虾的反倾销终裁结果,裁决除了中国湛江国联水产品有限公司外,中国和越南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在美市场上均以低于公平价格倾销上述产品,中国产品倾销幅度为27.89%—112.81%,越南为4.13%—25.76%。
下一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05年1月12日或前后作出损害终裁。
(信息来源:驻美国经商参处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