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股份延期召开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 06: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浙江中大宾馆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已经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浙江中大宾馆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浙勤评报字[2004]第147号。评估结果如下: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7,008,275.25元,清查调整后账面价值为117,008,275.25元,评估价值为183,577,824.21元(其中我公司占93.85%股份,下同),评估增值额66,569,548.96元,增值率56.89%。(详见附件) 上述评估结果已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浙国资法产[2004]95号文核准。 2、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法产[2004]97号文批准,已于2004年12月3日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发布《浙江中大宾馆有限公司整体股权拍卖公告》。定于2004年12月31日上午9时整在杭州市建国北路236号诚信大厦16层浙江产权交易所大厅对浙江中大宾馆有限公司整体股权进行公开拍卖。 (1)拍卖起拍价:1.85亿元人民币。 (2)拍卖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 (3)竞拍受让条件及其他详细信息请登陆http://www.zjpse.com; 3、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因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原定于2004年12月22日上午9:30在杭州中大广场A座五楼会议厅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4年12月28日上午9∶30在上述地点召开。 会议内容、参加会议对象、股东登记日及登记办法不变。(详见2004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8日 附件: 浙江中大宾馆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浙勤评报字[2004]第147号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以浙江中大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大宾馆公司)提供的有关的资料为基础,以200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加和法,对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中大宾馆公司的股权而涉及的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计划和实施评估工作,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的资产和负债在2004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但本评估结果不应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未来可实现价格的保证,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为120,098,514.60元,清查调整后账面价值为120,098,514.60元,评估价值为186,668,063.56元,评估增值额66,569,548.96元,增值率55.43%; 负债账面价值为3,090,239.35元,清查调整后账面价值3,090,239.35元,评估价值为3,090,239.35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7,008,275.25元,清查调整后账面价值为117,008,275.25元,评估价值为183,577,824.21元,评估增值额66,569,548.96元,增值率56.89%。 2、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增减值 增值率 % 一、流动资产 38,007,525.56 38,007,525.56 38,007,525.56 二、长期投资 三、固定资产 79,115,951.30 82,090,989.04 148,660,538.0066,569,548.9681.09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类79,022,911.03 81,997,948.77 148,074,843.0066,076,894.2380.58 设备类 93,040.27 93,040.27 585,695.00 492,654.73 529.51 其他类 四、无形资产 2,975,037.740.00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2,975,037.740.000.00 五、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120,098,514.60 120,098,514.60 186,668,063.5666,569,548.9655.43 六、流动负债 3,090,239.35 3,090,239.35 3,090,239.35 七、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3,090,239.35 3,090,239.35 3,090,239.35 净 资 产117,008,275.25 117,008,275.25 183,577,824.2166,569,548.9656.89 3、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本公司对中大宾馆公司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发现列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简易传达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除此以外,从中大宾馆公司提供的法律权证、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看,其他评估对象的权属属资产占有方所有。提供有关中大宾馆公司评估对象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中大宾馆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中大宾馆公司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资产占有方不拥有前述评估对象的所有权,或对前述评估对象的所有权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和整体评估结果会受到影响。 (2)中大宾馆公司已经将有关的房产出租给浙江省经贸厅用作办公场所,但经了解,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双方尚未签订有关的租赁合同,故本次评估中无法确定该租金收入的具体情况,因此,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中大宾馆公司期后可能的租金收入对净资产的影响。 (3)经本公司了解,资产占有方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交日之间除正常的经营活动外,于2004年11月10日,中大宾馆公司已经支付了由中大置业代付契税、印花税及中大置业代付产权登记、交易手续费。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朱 永 勤 注册资产评估师: 虞 浙 安 梁 雪 冰 报告提交日期:2004年11月2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