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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股权激励从何处入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 05: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编辑同志:

  H网络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于2000年底决定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实行股票增值权激励方案。H公司创建于1999年,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合计1000万股,2000年底税前利润为800万元,净资产为2000万元,每股净资产为2元,预计每股净资产年增长率为100%。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接受某咨询公司的建议,自2001年开始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
。具体实施办法概括为:

  定人:包括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5人核心层被授予股票增值权。

  定价:按照2000年度每股净资产确定行权价格。

  定量:按照总股本的10%,即100万股授予。

  定时:采取滚动授予,即每年授予的方式;规定认股权的有效期为五年,股权增值权授予后满一年即可获得首期行权权力,行权权力将分三年获得,比例分别为3:3:4。

  请问以上股票增值权方案是否能够充分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哪些不足?

  上海 吴先生吴先生:

  企业在提高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中小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不仅可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业绩,更重要的是通过股权激励,聚集一批优秀的人才,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实现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一、该方案更富现实性和操作性

  比较其他实行股票增值权的公司,H公司的激励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

  1、方案使用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由于使用的是虚拟股票的概念,轻易解决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中的股票来源问题,绕开了当前我国法律、政策上的诸多障碍。这种方案无需报财政部、证监会等机构的审批,只要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具体操作起来方便、快捷。

  2、方案把公司的董事也考虑了进去,按照国外惯例,董事一般都直接拥有公司的股份,作为出资方和委托人参与企业治理,一般不参与期权激励计划。而在中国内地,大多数董事都仅仅作为国有出资方的代表,而个人并不拥有企业的股份,实质上,他们作为代理方出现在治理结构中,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

  3、减少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短视行为。该方案由于分三年来执行,每年只能执行其中的一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只有在增加股东财富的前提下才可同时获得收益,从而与股东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这种资本剩余索取权驱动高层管理人员不断努力提高公司业绩,最终达到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双赢的局面。

  4、稳定并吸引优秀人才。该方案通过每年滚动授予的方式,一方面激励公司现有高层管理人员勤勉工作,另一方面也可吸引外来优秀人才加盟。通过滚动授予,该方案成功解决了其他企业由于一次性授予而不能给后进的高层管理人员以激励的局限性。

  二、该方案长远规划略显不足

  但该方案同时也存在着几点不足及不尽完善之处:

  1、该方案是用每股净资产的增值作为激励来源来绕开法律政策上的障碍,其不足之处亦非常明显:每股净资产的增幅在初始年度可能会达到如100%甚至更高的比例,但是后期却难以预测,可能难以产生较大的激励作用;另外,资产评估的主观因素较大,容易虚增资产。

  2、该方案没有和资本市场结合起来,仅仅是一种资产性的激励,没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和回报放大作用,方案的制定思路略显狭隘。

  3、该股票增值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没有设立薪酬委员会,从国内目前已经实施的几个股权激励方案来看,其方案都是由薪酬委员会来提出的。由薪酬委员会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已成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一种趋势。虽然该网络公司并非上市公司,但是从规范的公司治理角度来看,由薪酬委员会来提出股权激励方案更显公正、更显客观、也显得更为合适。

  对中小企业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解决其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最高效地利用优秀人才,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中亟待解决的问题。H公司实行增值权计划,是我国较早利用公司净资产增值来激励高层管理人员的方案,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的一个尝试。在中小企业中实施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实现股东与经营者的目标趋同、降低代理成本、控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方案虽然存在着一些缺陷与不足,但其积极意义是可以肯定的。

  三、股权激励带来的启示

  通过H公司这个实际案例,准备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小企业应当得到一些深刻的启示,以积极的行动顺应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在国家未开设创业板之前,针对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现状,中小企业应侧重实施股份期权、股票增值权等变通的股票期权激励方式。股权激励的初始对象应该侧重核心层激励,核心层的人员素质将决定企业的命运。由于中小企业一般都资金紧缺,因而不可能承担巨大的财务压力对较大范围的员工进行激励,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可以考虑激励范围的逐步扩大,比如包括技术骨干等。

  在国家开设创业板之后,中小企业应积极申请上市,并侧重实施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与股份期权、股票增值权应做到天然过渡,并将股票期权计划作为公司股权激励的趋势。其授予对象也应从高层管理人员开始,逐步扩大受益范围。

  中小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难点更多的并不在于法律、财务等技术性、制度性的问题,更多的是观念、认识的问题。我们相信随着国家政策、法规的进一步明确和系统化,以及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的改革发展,这些难题均将迎刃而解。

  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陈文君律师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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