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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防止政府提价推动物价整体攀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 10:30 证券时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四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将逐步回落。同时,要把握好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防止政府提价推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该负责人表示,价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表明,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还没有完全消除,宏观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
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各地区、各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中央制定的宏观调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该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实行从严从紧的土地管理政策,适度控制信贷规模和资金流向。要加强对粮食价格调控,保持市场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加强对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需衔接,防止上游产品价格上涨过快。一方面,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投入,提高供给能力;另一方面,强化需求侧管理,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保持煤电价格基本稳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市场物价持续上涨,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4%左右,将成为1997年以来物价涨幅最高的一年。他说,今年以来价格变动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粮食为龙头的食品类价格成为推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二是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较大;三是去年涨价“惯性”(翘尾)影响较大,新涨价因素较小;四是工业消费品价格持续回落。

    该负责人指出,综合各方面因素,预计四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将逐步回落。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已经比9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预计11、12月份的涨幅还会继续有所回落,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粮食和肉禽蛋奶等主要副食品价格趋于稳定,国内粮价继续上涨和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不大。第二,绝大部分商品价格供求格局尚未发生根本变化,主要工业消费品的价格仍将呈下降的态势。第三,去年涨价的滞后影响将逐渐消失。因此,第四季度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将明显低于前三季度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1月和12月的涨幅也会低于10月份的涨幅,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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