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手中拿到了一份安装卫星电视的小广告。据了解,这种小广告在北京以及其他一些城市的居民小区都发现过,而且部分消费者已经安装了卫星接受设备。据称,这一私装卫视的市场还很大。然而,据了解个人私自安装卫星电视并不合法。许多住户都接到私装小广告
记者手中的小广告是一位家住北京莲花小区的同事提供的,广告上写着名为北京朗讯
卫星网络的公司承接各种小区、宾馆、单位的卫星电视安装工程,并声称其卫星设备是“厂家直接进货、设备质量可靠”。小广告上还显示,该公司提供菲律宾直播、华人直播卫视、亚洲直播等多种卫星电视节目的套餐业务,价格在3000元到7700元不等。
按照广告上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拨通了北京朗讯星视网络有限公司裴先生的电话。“目前安装卫星电视的人很多,如果您想装可以给您打个8折。我们一次收费,机器保修两年,终身跟踪服务。绝对不再另外收钱。”这位裴先生介绍,现在装的比较多的是华人直播卫视以及亚洲直播卫视。
当记者询问个人安装卫星电视设备是否合法、会不会有人检查时,他表示,现在检查不多可以放心使用,并详细讲解到:这种接收卫星电视的原理就是通过一个像锅盖一样的无线接收设备,配以一个解码机,再插入配套的解码卡,即可完成安装。您打开电视时就会出现两个界面,如同在高级酒店一样,可以自行选择观看有线电视还是卫星电视。而暴露在外面的只有像锅盖一样的无线接收设备,而且他们所提供的是直径为0.6米的,并不显眼,如果记者家中阳台的位置好,接受设备还可以放在阳台内,根本不会被检查出来。记者表示再考虑考虑,于是中断了这次通话。
当天下午,裴先生给记者主动打来电话表示,公司今天刚刚开会决定启动促销战略,目前安装卫星电视可以享受7折优惠,华人卫视也就3800元。“那你们保证以后不再收费吗?我听说卫星电视是加密传输的,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改变密码,你们能拿到密码吗?”记者问。裴先生表示让记者放心,并透露,他们的设备都是直接从卫星电视公司购买的,已经成为了卫星电视公司的长期客户,因为一次性买断了卫星电视的收视权,所以每次卫星电视变换密码都是会通知他们的,而用户自己不用再单独付费。“你们真的能直接从卫星电视公司购买产品吗?好象这些产品的进口都是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你没有骗我吧。”记者仍旧提问。“你放心,我们的产品都是水货,肯定是真的。”裴先生解释。于是,记者表示再考虑考虑,并向裴先生询问固定电话号码,以便今后联系。而裴先生在电话里笑着说:“你也知道,这买卖还受限制,所以只能给你手机号,你就打手机吧,我一般都开机。”地下市场又乱又黑
据了解,目前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受设备不合法,因此私装卫星电视市场可谓是混乱无序。记者在互联网上查到了另外一个贩卖卫星电视接受设备的公司,网站上该公司的名字为卫通(上海)卫星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并声称自己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金100万元,首批获得国家颁发的卫星天线生产许可证,卫星天线产品1997年通过了中国卫星地球站设备质量认证委员会的质量认证,经原国家经贸委认定为国家级新产品。然而,在网站上记者仍旧找不到固定电话和通信地址,只有上海业务和北京业务两个手机号。
记者拨通北京业务的手机后,一个自称姓张的男士表示,他们华人卫视安装费用是4000元,包含一年的收费,以后每年还要交2400元的服务费用。记者立即表示疑问称,有的公司报价只有3800元,而且以后就不收费用了。而张先生则解释说,那些公司安装的是盗版的,根本不是直接从卫星电视公司拿的货。其实,他们公司一般也都建议客户安装盗版的,因为盗版每年不用再单独收取服务费用。但是,华人卫星电视的盗版不稳定,经常换密码,所以建议安装正版的。张先生指出,他们的卫星接受卡是从华人卫星电视公司直接买到的,只是要记者确定后他们才去进货,而且不能退货。当记者发问,卫通(上海)卫星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不是卫星通信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时,张先生说:“没错,我们就是卫星通信上海分公司的。”但是,当记者打电话给卫星通信上海分公司时,卫星通信有关人士则表示他们并没有这样一家下属公司。
除了盗版、走私产品泛滥和价格上没有统一标准外,私装卫星电视市场上还存在诸多欺诈行为。有消费者反映,他花费几千元安装卫星电视后,没过几个月就不能再看了,主要原因是接受卫星电视的解密卡失效了,而再找安装公司却怎么也找不到人。此外,还有不法商贩利用录像设施欺骗消费者,安装调试卫星电视时用事先做好的录像蒙混过关,其实根本没有卫星接受的节目。安装人员一走,节目就没有了。而对于上述情况,有关人士表示,因为个人安装卫星电视属于非法行为,因此相关部门无法根据法律保护购买者的利益,建议个人最好不要违反法规私自安装卫星电视。
此外,部分地方有线网络电视也违反相关规定,私自传输卫星电视节目。2004年8月31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重申严禁通过广电有线网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通知》,《通知》的附表中显示,未经广电总局批准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省市及区域有线电视网竟多达33个。目前,广电总局已经对此进行查处。私装卫视违法却无执法
据了解,目前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受设备是确实不合法的。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了有关卫星电视的管理规定,包括1993年颁发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9号)以及200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
对于安装卫星电视接受设备主体的资格,《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中第三条规定,卫星电视节目只可以在经广电总局批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可以在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饭店、专供境外人士办公居住的涉外公寓等规定的范围及其他特定的范围落地。
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擅自生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电子工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各地方广电部门还出台了相关规定。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出台了《北京市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相关案件举报和查处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违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窝点、库房,或举报推销卫星电视设施小广告窝点,根据查处情况,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看似如此健全法规,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商家和个人还敢“顶风”做案?有关专家认为,光有法还不行,还得有人来认真执法!
作者:张松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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