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机”涉嫌侵权
“董浩叔叔”被起诉
本报讯陈女士及陈女士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金曙光早期科教研究中心,以侵犯专利权为由把央视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董浩起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要求法院判
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及模具、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赔礼道歉。市一中院受理了此案。
二原告诉称,1995年以来,原告陈女士连续取得了关于对儿童早期识字教育的3项“拼字玩具”外观设计专利。2001年,由陈女士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金曙光早期科教研究中心成立,中心主要负责上述专利产品及配套教材的销售。今年以来,据使用原告产品的客户反映,市场上销售的“天天10字智能早教机”与原告的专利产品极其相似。经原告购买后比对发现,市场上销售的以董浩为发明人的“天天10字智能早教机”与原告的“多规格笔画拼字玩具”专利产品大同小异。
原告认为,董浩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公开以专利产品发明人的身份宣传、生产和销售原告的专利产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销售盗版图书书商首被判刑
本报讯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对焦兴国销售盗版图书一案宣告结案。焦兴国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据悉,因销售盗版图书而受到刑事处罚,这在杭州还是首次。
据了解,今年2月,自称是山东梁山新世纪书店推销员的焦兴国来到萧山区某外国语学校和某高级中学,推销了一套名为《高中同步测控优化设计》的丛书。在与学校达成口头协议后,焦兴国从山东省菏泽市一个体书商处购得标价总额为10万余元的盗版丛书9467册,并邮寄给了学校。
据杭州市出版物市场稽查队王队长介绍,3月上旬,学校收到的这批丛书被萧山区工商、文化部门查获,后经鉴定为盗版图书。4月14日,焦兴国被公安部门正式逮捕。9月24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就焦兴国销售盗版图书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杭州市出版物市场稽查队王队长介绍,以前有关部门对于这类不法商贩主要是处以行政处罚,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而司法介入能有效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图书经营活动。
(方益波 胡文财)
《市场报》 (2004年12月07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