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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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 06: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6日上午9点30分在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下属中电产业工程公司所持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58.13%股权的议案。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方?中电产业工程公司为一家国有企业,此次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还需得到国资委的同意。 由于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并全资拥有中电产业工程公司)回避了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608,126股。其中,赞成票12,608,1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彭晋律师为本次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及相关文件 3、律师法律意见书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12月6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