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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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 06: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定于二00五年一月七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二00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用自有资产向银行抵押借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用控股子公司权益和自有资产向银行质(抵)押借款的议案; 3、关于公司用自有资产抵押向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借款的议案。 (第2和3项议题公司于2004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04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04年12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登记时间:2005年1月4-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隆春谭俊 电话:0833-2445801传真:0833-2445900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二月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委托时间:年月日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