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到工、农、中、建行营业柜台办理存取款业务者,均不同程度地得到银行职员一番委婉而温馨的提示:“建议您买些银行保险,改变一下投资理财结构,其收益很稳定每年还有分红”。这个提示不为过分,但据记者了解,其实这些银行职员都有销售“银行保险”的具体考核任务。本月2日,本部设在广州的广东发展银行,大张旗鼓地加入银行保险销售行列,并组织召开银保合作会议,强调要利用银行优势,加强与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友邦保险、平安财产保险等国内外著名的保险公司的合作,落实措施,加大银行保险销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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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全国累计销售银行保险产品近10亿元,2001年跃至80亿元,2002年则达380亿元,2003年以来更达780亿元,预计2004年有可能超过1000亿元。银保合作的业绩呈快速发展趋势,银保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得到各家商业银行的重视。
农行自1996年以来,先后与人保、平保、太保等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保费收入与手续费收入增长很快。据有关人士透露,最早开办银行保险代销业务的农行,于1999年全行代理保费收入为2.89亿元,手续费收入1446万元,2001年代理保费收入就达到13亿元,手续费收入为7709万元。
民生银行从2001年6月开始代理保险产品,起步时代理保费只有457万元,至2001年底,全行的代理保费收入已经达到3859万元。据中国建设银行2000年度报告,截至2000年末,建设银行共代理保险57亿元,获取中间手续费收入8000万元,另外还吸收保险公司各类存款72亿元。
事实证明,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愈来愈明朗,金融严格分割的界限正被逐步打破,金融全能化、超市化的经营日渐明显。银保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广泛,银保之间不再局限于单纯地利用银行渠道销售特定险种,逐渐扩大到保险代理、保费代收、存款及资金业务、资金网络结算、发卡业务以及客户资源共享等等领域。
业内人士分析,混业经营是迟早的问题,银行正是看中这一点而急着扩大销售保险。对银行来说,近期最主要的是扩大利润来源,获取收益,但从长远看来,却具战略意义,它是改变银行产品结构,扩大丰富银行理财品种的重要途径。广发银行有关人士也承认,银保合作能够为银行创造良好的收益。银保业务的收入具有稳定、低风险的特点,是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银保合作使产品多样化,能够为银行带来稳定的客户群体;银保合作能够提高银行的销售能力;能够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比如吸收其协议存款等。
作为保险公司来说,他们可以借助银行的信誉和营业网点,扩大保险品种销售范围,拓宽承保面,增加保费收入,真正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达到互利互惠目的。
本报记者 朱桂芳 通讯员 艾丽群(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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