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实施首年调查
榴莲龙眼蜂拥而入 北方水果低价竞销
一份由拱北海关等单位联合起草的《“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将送给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同时,广东等“早期收获”主要涉及省份的外经贸厅早在几个月
前即分赴柬埔寨、越南、泰国、缅甸四国,对当前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展开调研。
如何确保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合作全面启动时更为科学、更为高效?去年6月18日正式签署、同年10月1日实施、被称为“中国-东盟早期收获”的“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是当前唯一的范本。
“零关税”惠及消费者
据海关统计,“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实施以来的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中国从泰国进口蔬菜水果共281.8万吨,价值4.2亿美元,比协议执行前的2002年10月至2003年9月分别增长58.4%和1.2倍,贸易规模迅速扩大。与此同时,进口泰国水果的价格明显下降,国内消费者得到了较大实惠。
专家分析,中泰双方蔬菜水果贸易在“零关税”下取得良好效应,是因为双方产品互补优势强。我国蒜头、胡萝卜及萝卜、苹果、梨等温带果蔬及泰国木薯干、山竹、榴莲、龙眼等热带果蔬成为双方贸易的重点。
粤桂琼水果遭受损失
广东、广西、海南作为国内热带果蔬的主产区,在收获时间、生产效益、产业化程度等方面与泰国水果相比都处于劣势,面临着不小的冲击。
据广西农业主管部门反映,中泰果蔬零关税措施实施后,随着泰国热带水果进口的增多,广西果农反映国内客商明显减少,产量丰收但市场变小,荔枝、龙眼等热带水果的产地交货价格大幅度下滑,出现了“果贱伤农”的现象。广西农业部门测算后告诉记者,中泰果蔬零关税措施实施及2004年1月1日“早期收获”计划的全面启动,广西龙眼、荔枝、芒果、香蕉及菠萝5大果类受从东盟进口水果影响的损失就超过6亿元人民币。
鲁陕冀蔬菜商机扩大
与热带果蔬主产区不同的是,以山东、陕西、河北等省份为代表的国内温带果蔬产区对零关税措施表现出比较积极的态度。
据悉,这些省区先后组团到泰国考察,经贸合作洽谈十分活跃。以陕西省为例,该省与农业部合作,先后在去年12月和今年9月举办了中泰果品企业家圆桌会议、东盟-中日韩果品企业家圆桌会议,为国内企业与东盟企业搭建果品贸易平台。
警惕出口无序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温带果蔬产区企业反映,实行零关税措施后,国内不同地区的同类产品如苹果、梨,对泰国市场的出口呈现一拥而上的局面,出口企业鱼龙混杂,出口报价不规范,存在低价竞销现象;市场定位过低,采取低价位措施,使我国水果在泰国市场成为低利润、低档次产品,更有部分产品是以“地摊货”形式出现在泰国市场上。
相比之下,东盟各国却是严阵以待。陕西检验检疫部门透露,泰国农业部曾提出对陕西有产品出口至泰国的果园进行注册,后被我驳回。检验检疫部门认为,面对大量涌入的中国水果,应提防泰方为保护其本国水果而可能采取的技术壁垒。
泰方目前仍将大蒜、洋葱、马铃薯等几种我具有优势的商品列为关税配额管理,在配额内才实行零关税;而越南用“例外清单”(即“早期收获”计划中的例外产品)形式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提出要求广西农业部门协助发展其国内的柑橘种植业。
专题撰稿 本报记者 谢思佳 程满清 通讯员 汪沛洋(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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