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业务指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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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 08:22 上海证券报 | |||||||||
    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公司:为规范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业务,我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业务指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00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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