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赵冰 发自北京
12月3日,香港地铁运营商地铁有限公司(0066.HK,简称:地铁公司)宣布,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三家公司将合作投资、建设及运营北京地铁四号线。
地铁公司投资约7.35亿元,占合资公司49%权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49%,北京市政府则通过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的权益。上述公司将共同建设全长29公里的北京地铁四号线,并享有30年的特许经营权。
12月3日,地铁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原则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三家公司将以公私合营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合作投资、建设及运营北京地铁四号线。
北京地铁四号线是北京市的重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也是2008年北京奥运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并计划在2008年北京奥运前投入运营。
据了解,三家公司将共同出资组建一家PPP合作公司,为争取投资、建设和运营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展开工作。特许经营期预计为期30年,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其中70%(约107亿元)由北京市政府出资。
PPP合作公司总投资约50亿元,注册资本约15亿元,地铁公司和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各占49%,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占2%。PPP合作公司大约三分之二的资金将采用无追索权银行贷款。地铁公司的资金投资约7.35亿元。
北京市政府将通过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征地拆迁和土建工程等方面的投资建设,PPP合作公司则负责列车及机电设备的投资建设和四号线的运营。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属北京市政府所拥有,主要经营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和资本管理业务。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亦是直属北京市的企业,投资房地产、金融服务和基础设施。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2月06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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