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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 暗中提高收费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12:55 新京报

  北京市物管收费专项检查结束,凸显乱收费仍较多,其投诉量约占物管投诉的80

  %由北京市发改委组织、历时3个月的全市物管收费专项检查日前结束。市发改委负责人透露,名目繁多的物管乱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旧存在,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尽管从10月1日起物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但目前,由物管收费而引发的投诉占物管投诉总件数的80%左右。

  「现状」

  乱收费依旧存在

  擅自设置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提高收费标准

  据市发改委有关官员透露,此次物管收费大检查的主要范围是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普通居住小区。从检查的实际情况来看,物管公司不合理收费的情况在一些住宅小区依旧存在。“应该是一些比较小的物管公司存在这方面的情况,而一些正规的物管公司已经很少出现这些不合理收费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董贤钧先生这样认为。从此次检查的实际结果来看,不合理收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有的物业公司擅自向业主收取入住费30元/户;有的还收取电视天线管理费(有线电视收视费除外);有的还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收取防盗门维修费、信报箱费等。

  其次,重复收费。有的业主已经交纳了公共维修基金,按照规定,物业公司在收取费用时就应该扣除公共部位的中修费和大修费,但是有的物业公司仍然在继续收取,造成重复收费。

  再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有的物业公司利用政府和业主间信息不对称来欺骗业主。虽然做到了形式上的明码标价,但是各项标准却进行了提高。比如装修垃圾清运费本该按照自然间计算,但有的就按照每户200元或300元计算,暗中提高价格。

  此外,有的居住小区在规划立项时是属于普通小区,但是物业公司却按照高档小区的标准收取费用,物业收费和提供的服务水平不对称。

  「原因」

  主要是信息不对称

  业主欠缺相关知识,物管公司有机可乘

  “从10月1日开始明码标价后,这种乱收费的情况会有一定的减少,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应该是业主与物管公司消息不对称造成的。”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南宇分析说,比如1999年关于公共维修基金的法规出台之后,明确规定物业费不再收取公共部位的中修、大修费,但是现在有些物管公司却仍执行早前的收费标准。

  北京开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飞认为,不合理的收费一方面可能是在前期物管过程中,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制定的一些收费标准不合理,并随同业主的购房合同而延续,属于“捆绑销售”;另一方面是业主对物管收费标准知识欠缺,物管公司有机可乘,擅自提高或者改变收费标准和内容。

  北京多家物管公司负责人则对记者表示,目前物业管理中各类矛盾和纠纷大多与相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有关。当业主与物管公司发生纠纷时,多数业主便以拒绝交纳物业费应对。“完全做到信息透明是很难的,不过,实行明码标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物管不合理收费现象。”邓南宇分析。

  「应对」

  业主主动“补课”

  “捆绑销售”如有不合理收费可举报或选聘新物管

  事实上,从这次检查中不合理收费的情况来看,这些不合理的收费更多的是隐性收费。王飞说:“隐性的不合理收费一般业主是很难发现的,即使是明码标价,也不容易发觉。因此,业主应尽快地主动补上物管知识的课。”

  对此,邓南宇认为,可从两方面对业主进行“培训”。一是在业主委员会成员具有一定物管知识的前提下,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咨询,提高物管知识水平;二是物管公司对小区业主进行必要的物管知识培训,尤其是业主可以借助网络、媒体等资源普及物管知识。

  邓南宇还表示,物管收费标准一般都是通过收费合同体现,因此,业主委员会在和物管公司签订物管合同时,一定要把好关,在签订合同以后还要行使好监督作用。而对于随购房合同“捆绑销售”的物管服务合同,业主也完全可以根据目前政府公布的物管收费标准进行核实。如果存在不合理收费,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可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则可以根据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重新选聘合适的物管公司。

  交费指南

  沿用旧办法普通居住小区15项收费

  由于今年4月开始,由市发改委、原市国土房管局共同拟定的《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仍在修改当中,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目前执行的仍是旧的物管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不同物业类型,共有三种物业管理收费方法:

  普通居住小区:需使用人交费的项目为: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保洁费、保安费、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车辆存车费(自行车)、机动车存车费等6项;需产权人交费的项目为:管理费、小修费、中修费、绿化费、化粪池清掏费、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电梯费、高压水泵费、共用电视天线费等9个项目。

  高档住宅物业:实行市场价,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52元,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在1.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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