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出入境限额调高至20000元
现行6000元限额已无法满足需求,明年1月1日起实行
本报讯 (记者谢艳霞)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05年1月1日起,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将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这是央行自1993年至今10余年首次调高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央行有关负责人昨天还透露,将适时建立和完善中国与周边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人民币正常的双向流通机制。
央行有关负责人昨日解释称,10余年间,我国成功地抑制了通货紧缩的压力,港澳地区
与内地经济交往密切,同时边境贸易快速发展,人民币在俄罗斯、蒙古、越南、缅甸、尼泊尔等周边国家成为边贸结算的主要币种。此外,中国已与日本、韩国、菲律宾签署了人民币与对方货币之间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所有这些情况都表明,亚洲国家对人民币的潜在需求日益增大。此外,中国内地旅游者存在使用现金在当地大量购物的偏好,出境旅游需要携带较多人民币。因此,现行规定的每人每次6000元出入境携钞限额已不能满足需要。
根据1993年公布的出入境限额为全国居民当时消费水平的4.5倍的比例测算,新人民币出入境限额调整至20000元/人次是适当的。更何况,自2003年9月1日起,居民和非居民个人一次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无需向海关申报,可直接携带出境,比原来每人每次2000美元的标准调增1.5倍。与此衔接,央行需要对人民币出入境限额作出相应调整。
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增加是否会对国内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呢?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民币流出境外的流向和流量看,这种可能发生的几率很小。此外,该负责人还透露,央行将适时建立和完善中国与周边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人民币正常的双向流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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