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新政]
本报讯日前,长沙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BOT(建设-运营-转让)等多种形式,鼓励外资和国内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机制,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
放开经营者范围限制
与《通知》一并印发的还有四个办法,即《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长沙市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长沙市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沙市污水处理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四个办法均自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进一步放开对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者范围的限制。城市供水、供气、公共客运、污水处理等具有政府垄断性的行业,允许非政府投资主体投资经营,允许外地有资质的企业通过公开竞争获取经营权。
服务价格仍由政府审定
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胡继槐说,市场化改革后,市政公用行业产品和服务价格仍由政府审定和监管,因此,公共客运、供水、供气等公用行业产品和服务不会因改革而涨价,城市居民的公益性优惠政策,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也不会因改革而受影响。(程放军)(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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