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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一号文件”使陕西省农民得到实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春风化雨润民心”。中央2004年“一号文件”发布后,陕西省先后出台了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和一系列涉农税收的优惠政策,受到广大干部和农民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实践表明,这些政策的出台,是非常正确、非常及时的,对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也标志着国家与农民的收入分配关系,由过去农民向国家提供积累,转变为国家对农民的支持和保护。为全面真实地了解农村改革的贯彻落实情况,反映农民的想法和呼声,把握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以更
好地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蒲城县城调队近期对该县6个乡镇12个村60个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广大农民已从“一号文件”和各项扶持政策中得到实惠,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一些阻滞农民增收的因素仍不容忽视。

    一、中央“一号文件”使农民得到实惠

    (一)减免农业税政策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200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决定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今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取消农业特产税,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按照中央降低粮食主产区农业税率的要求,蒲城县在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2004年农业税人均53.3元,比上年减少21.3元,下降了28.6%,是近年来税率下降幅度最大的。落实减免农业税政策,不仅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也减轻了基层干部的工作量,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粮食直补工作进展顺利。粮食直补是今年国家为支持农民种粮积极性采取的有效措施,省上要求做到“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现到户;“六个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和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当年农业税及附加以外的任何款项。直补金必须于6月20前发放到农户手中。据此,蒲城县作为全省28个种粮直补县之一,享受的直补金额为858.85万元,享受的直补面积为128.14万亩,亩均补贴6.7元。在此基础上,省上对主要粮食作物良种也给予补贴,省财政筹措专项资金对农民购买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直接补贴,每公斤小麦良种补贴0.3元。小麦统供良种补贴资金由乡镇财政所在发放粮食直补款时一并发放。

    (三)国家优惠政策再次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前几年,由于粮食等农产品(资讯 行情 论坛)价格持续低迷,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偏低,税费负担过重,许多农民弃田外出务工、经商,造成土地撂荒现象严重。随着中央支农扶农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民种田积极性提高,许多被撂荒的土地已复耕,农村耕地抛荒、撂荒面积比往年大幅度减少。今年以来,农民外出务工势头减弱,部分在外人员返乡种田,劳动力投入增加。同时,农民生产资金投入也增加了,农业科技、农机逐渐热起来。据调查,上半年农民人均农业生产费用支出267.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4.7元,增长31.9%,投入资金大幅增加是近年来少有的。农民收入较大幅度增长。农民从各项政策性补贴得到实惠人均超过30元;今年粮食增产5.4%,粮价提高15.4%,依此测算,农民从种植业中获得的收入增加300元左右。

    (四)加强监督管理,农资价格上涨势头得到控制。去年下半年以来,化肥、农膜、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为了确保农业生产,各级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测监控,采取最高限价和批零差价率等有效措施,使农资价格上涨势头已得到控制。同时严厉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农资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二、贯彻落实政策存在的问题

    中央“一号文件”和各级政府出台的扶农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民收入增加,但在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心存疑虑。由于农民生存环境相对封闭信息渠道不畅,基本了解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农民仅占五分之一,即便是一些知道文件的农户也只是知道有这样的文件,不知道具体内容。

    二是计税面积不实,税负摊派突出。由于2002年在确定计税面积时,许多地方虚报夸大土地面积,而2004年的农业税仍以2002年确定的计税面积为准,导致各地农业税数额增大,加之,近年来修扩路、兴修水利、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土地,使土地面积逐年减少,但三年来各地一直未重新核实耕地面积。

    三是收税不开票,打白条。据调查,有16.7%的村干部在征收农业税中存在收税不开票情况,有的开的是收款收据,更有甚者竟然打白条,群众意见大。

    四是遗留问题多,抗税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不少村的农民,有的甚至有1/4的村民不交农业税,其原因有村上卖地款未分给群众,有土地承包人和村干部耕种的承包土地应交的农业税摊派给了群众,有道路和公坟等占用农户的土地不予补助或减税,有因庄基地问题、征收庄基税、村干部用粮食直补金抵扣农业税等等,这些新老问题互相交织,使干群关系紧张,引致个别农户抗税。

    五是收税不公平,暴力征税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在今年夏粮收购过程中,少数干部不能按照统一标准征收,甚至暴力征税。有一乡镇因暴力征税导致一人死亡,引起了群众强烈不满,镇书记、镇长均被免职。

    六是政策落实力度不够,监督乏力。调查显示,反映粮食直补资金兑现了的农户占67.8%,他们之中绝大多数反映粮食补助发放过程中上级部门监管不力,任凭村上干部随意处理,群众颇有微辞。

    七是征补“两线合一”,执行政策走调。政策要求粮食直补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坚决执行“征补两条线”,先发放直补金后征收农业税,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但实际情况是有的乡(镇)、村干部嫌麻烦,加之有些农户前几年有拖欠的税款,以往每年为完成税费上缴任务,乡镇、村组干部都要替一些拖欠农户垫付一定资金,这些欠款如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个别农户欠税达两三千元。而在这次补贴发放中,政策规定“两补”资金不能抵扣以前拖欠,农业税要逐年递减,许多干部担心自己以前垫付的资金到时会变成呆帐、死帐,为图省事不少干部就将二者合二为一,用粮食直补资金直接抵扣农户的农业税,多退少补;或是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等等。调查表明,只有78%的农户粮食补助是按照上级要求按计税面积计算,还有22%的农户是按人分摊。

    八是随意改变文件内容,降低直补标准。今年蒲城县的粮食直补标准每亩补6.7元,而调查的乡(镇)发放标准在5.8元――6.1元不等;文件规定果园等农特产品面积不予补助,但个别村或乡镇却给予了补助,与文件相悖。

    三、农民增收受到制约,改善条件势在必行

    (一)农业基础设施差,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农业基础设施差、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少数乡镇、村组干部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不闻不问,许多水泵、水渠已经遭到破坏,以致有的村尽管黄河渠水从地头流过,但由于村上没有修引支渠,只好“望水兴叹”,群众对基础设施问题反映十分强烈。

    (二)农民素质偏低,农业劳动力相对缺乏,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调查显示,蒲城县农村劳动力中,绝大多数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文化素质低,既影响了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另外,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力纷纷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多为老人和妇女。

    (三)农业生产投入不足,影响种粮效益和农民增收。一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队伍不稳定,加上县、乡农技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缺少经费,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阻滞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步伐。二是资金投入不足,如: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入很少,造成局部自然灾害频繁,病虫害等损失加大,农业生产风险成本增加。

    (四)农户贷款难,农民增收无本钱。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来源不足,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比较突出。一是农村资金分流严重,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回流到城市。二是金融支农的任务几乎由农村信用社独家承担,而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包袱沉重,资金周转困难,支农资金来源不足,导致农民贷款难,相关资料显示,2001年至2003年,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的贷款仅占农户总借贷收入的13―23%,而民间贷款所占比重为76―86%。三是农民收入低,投入能力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影响生产发展。

    (五)农业产业化水平低,规模经营效益差。一是小农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联产承包制无论是经营规模、经营手段或经营方式都仍处于传统农业水平,一方面导致农户经营规模小,劳动生产率很难提高,生产成本高;另一方面,受条件影响,农户不便于了解市场、进入市场和回避市场风险,面对竞争激烈和瞬息万变的市场,农民往往无所适从,在市场竞争中老是处于不利地位。二是科技含量低,规模发展慢。由于政府部门对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加之农民缺乏科技投入的自觉性,产品更新换代慢,农业和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科学种植、高效种植面积少,粗放经营多,集约经营少,规模种植少,产量难提高,导致一些有优势的农产品难以形成较大的规模效应;三是农产品加工转化不够,缺乏增值效应。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意识不强,加工转化和带动能力不明显,大量农产品粗加工产品多,精细加工产品少,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不高,增值效应较低。

    (六)农民担忧政策变。虽然国家出台了鼓励、扶持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业税减免、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制度和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等。但长期以来,粮食生产几起几落,市场粮价几上几下,这样的好政策是否有连续性,农民心里没底。他们担心粮食多了,又会出现“卖粮难”,不敢完全相信和把握目前的形势,心存疑虑,不敢放心投入。

    (七)农资价格上涨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日趋减少。多数地方人多田少,“两补”资金发放给农民带来实惠,但去年以来农业生产资料尤其是化肥、种子、农药、农膜等大幅上扬,使农民种粮成本反而增加。2004年上半年蒲城农民用于购买农资的人均支出达到198.8元,同比增加63.5元,增长了46.9%,其中化肥价格上涨9%,地膜价格每吨比上年增加2000余元。据测算,因农资涨价,每亩小麦增加生产成本30元左右,抵消了因减少农业税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大部分好处,影响了农民种田的生产积极性。

    (八)农民工自我维权难,劳务收入增长慢。劳务输出是近几年来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2003年蒲城县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579.4元,占农民全部纯收入的38.2%,其中农民工资性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劳务收入。但由于外出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有一技之长或经过正规专业培训的不到10%。这不仅给外出农民找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即便是找到了工作报酬也较低。再加之多数城市在农民工进城方面所存在诸多限制,农民进城打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屡见不鲜,农民工自我维权问题愈来愈突出。据对当地农民外出务工人员调查:有75%的外出劳动力反映他们从事的岗位劳动强度大;40%的农民工反映安全系数低;63%的农民工反映工作环境差;40%的农民工反映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80%的农民工反映每周要工作7天。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72%的农民工反映月收入在200~500元;18%的农民工月收入在500~1000元;仅有10%的农民工的月收入超过1000元,绝大多数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普遍缺失,有93%的农民工反映没有接触过任何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少有愿意主动为农民工撑腰的,农民工难以维权,造成较大的身心伤害和心理压力。

    四、九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好各项农业政策上来。开展以中央“一号文件”和各级政府有关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为主的宣讲活动,真正使国家扶持政策家喻户晓,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扶农护农政策,切实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因此,建议政府各部门加强配合,积极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降低农业税等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成立专门的督办机构,监督检查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

    (三)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对农业的服务意识。一是各级政府应关注和关心农技推广工作,深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二是农业部门应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通过科技下乡、对农民开展经常性的职业技术培训和服务,把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普及到农户,送到田间地头。三是积极收集掌握粮食生产和市场供求变动等情况,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信息,解决好农副产品“卖难”的问题。

    (四)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和保护力度,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一是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各级政府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工作应给予一定的支持,为引进先进的技术成果提供资金支持,尽快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帮助农业抗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三是政府要制定耕地保护政策,深挖耕地“潜力”,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中低产田的改造力度,为保障粮食稳定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四是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和调控力度,进一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和种子商品行为。

    (五)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机制,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适当增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利率的灵活性,提高信用社吸收存款的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同时,积极探索推出大额农贷业务,进一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民创收。

    (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抓好节水灌溉工程。在巩固近年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成果上,认真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粮食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七)推进粮食重点工程,实现粮食生产产业化经营。一是继续推进小麦优质工程项目的实施;二是加强与粮食部门的协作,以良种补贴为引导,以订单生产为支撑,集中资金和技术支持主要产粮乡镇发展优质粮食生产,力争在全县培育出一两个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粮食精深加工企业。

    (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一要允许和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入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要逐步将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规模效益。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速度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二要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把增加农民收入与发展粮食生产紧密结合起来。

    (九)建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机制,保护民工权益。建立健全欠薪综合治理机制,劳动保障部门应协调配合,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要加大检查,依法查处;建立完善的市场信用评估体系,从源头上制止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开辟清理拖欠工资的“绿色通道”,对民工的投诉应限期落实结果;农民工也应加强维权意识,掌握相关的维权常识,真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政府部门应千方百计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避免盲目性,减少民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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