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关于数据发送调整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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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10:46 上海证券报 | |||||||||
    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公司、结算参与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经协商决定,对数据发送做出如下调整。     一、上证所将于2005年5月30日起停止发送登记清算类数据,中国结
    二、上证所将停止发送的文件、数据如下:     1、清算数据文件(QS?????.DBF)。     2、流通证券余额数据文件(ZYE?????.DBF)(包括每二周发送一次的同名对账数据文件)。     3、证券权益数据(ZQY?????.DBF文件中除市值数据仍保留外,其它数据全部停发)。     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所做调整如下:     1、投资人证券持有余额对账数据文件E1?????.MDD更名为CYB?????.MDD(数据格式有变化),每周向结算单位免费发送,原发送服务费取消。     2、增加每交易日向各结算单位发送新增证券持有数据文件(CYA?????.MDD)。     上述调整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所有结算数据仍通过PROP向结算参与人法人发送。文件数据格式及相关说明可到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om.cn所在栏目:技术专区->上海市场->数据接口规范)下载,也可通过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PROP)公告板(所在栏目:技术文档)下载。     四、为适应上述调整,各会员、基金管理公司、结算参与人应做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法人总部与其证券营业部间的交易结算数据交换系统已建成的,应尽快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上述调整对其总部与证券营业部使用交易结算数据的影响,督促需要使用结算数据的证券营业部在本通知发布后开始使用中国结算发送的数据。     2、各单位法人总部与其证券营业部间的交易结算数据交换系统尚未建成的,应尽快建立并完善该系统,保证需要使用结算数据的证券营业部在上证所停止发送相关数据前使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数据,保证交易和结算业务的正常运行不受影响。具体工作需要中国结算协助的,可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联系。     3、各单位应进一步检查总部及其证券营业部的交易结算数据管理状况,提高数据管理效率,以适应交易及结算业务发展的要求。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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