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针对1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虾征收反倾销税的终裁,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日前表示,中国虾产业不可能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对美出口。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损害问题上作出客观、公正的最终裁决。
1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虾反倾销案的终裁结果,中国虾生产和出口企业被认定向美国市场进行了低于公平价值的销售。4家被抽样调查的企业中,除1家企业倾销幅
度为0.07%而不认为是倾销外,其他3家企业倾销幅度为27.89%至84.93%。其他35家应诉企业的平均税率为55.23%;未获平均税率的18家应诉企业和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112.81%。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指出,美国虾产业自身无法满足其国内消费者的需求,进口虾产品不但是美国国内市场的需要,也为美国内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这符合美国自身的利益,美国应正视这一事实。
“中国对美出口虾产品之所以具有竞争力,是由于中国适宜的气候条件和较低的劳动力成本。而且,中国虾产业中的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根本不可能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对美出口。”这位负责人强调说。
这位负责人说:“对该案的裁决结果,一些企业反映,美方在调查中使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导致反倾销税率很高,致使企业无法正常对美出口。我们对此表示遗憾。”
据了解,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05年1月12日就损害问题做出终裁。
作者::王小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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