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每人每次限额为20000元
记者唐福勇12月2日北京报道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将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原1993年2月5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对携带人民币出入境限额进行调整主要是因为1993年至2004年的10余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我国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对外交流不断扩大,加之人民币汇率稳定、币值坚挺,周边国家和地区需求增加,人民币流通规模也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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