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公布纺织品进口新关税2004年8月25日,津政府未经预先通告突然将自2002年开始实行的纺织品进口关税平均上调逾千倍,这一违背国际惯例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包括我在津华商在内的许多商人的利益。通过包括我使馆在内各方的积极努力和交涉,津政府于10月26日宣布8月16日至11月30日期间仍执行2002年旧关税,我在津华商的利益得到了初步维护。11月24日,津2005年财政预算报告中公布了新的纺织品进口关税,具体为:服装和纺织品,价格的60%+5万津元/公斤;二手服装,价格的60%+20万津元/公斤;鞋类,价格的60%+3万津
元/双。此新关税水平虽比2002年旧关税仍有较大提高,但比8月25日公布的关税有了大幅下调。广大华商认为新关税基本合理,可以接受。驻津巴布韦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2004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驻津巴布韦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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