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严控证券经营机构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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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8:00 上海证券报 | |||||||||
    2004年深圳证券经营机构监管工作会议昨天在深结束。在两天的会议上,深圳证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近期出台的重要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学习,对今年的年报审计工作做出了部署。     在回顾、学习全国证券监管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报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后,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会上部署机构监管工作安排,提出了证券经营
    张云东强调,当前我国证券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刻,其内外条件和环境都表现出了一系列的积极利好因素,我国券商的发展也到了一个最重要的转折时期,要抓住机遇,努力把工作做好,确保资本市场在稳定的前提下加快改革和健康发展。     张云东提出近阶段深圳证监局机构监管的工作思路是:遵循证监会对机构监管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原则,结合深圳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的特点,在切实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的基础上,鼓励辖区符合条件的公司创新发展、做优做强,推动中小公司增强实力、规范发展,帮助问题公司度过难关、化解风险,争取早日走出行业发展低谷。     深圳证监局明确了近阶段五项监管工作重点:一是自查与核查相结合,辖区分三步走,近阶段完成自查自纠、摸清风险底数工作。二是推动保证金独立存管,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三是清理账外理财业务,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四是注重实质性审查,实施持续性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股东及高管人员的管理。五是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督促各公司制定风险预案和发展规划。     深圳证监局对辖区证券经营机构提出七项监管要求:一是认真自查摸底,主动披露问题,抓紧落实整改,防止问题复发。二是推进独立存管,加强受托资产管理,纠正投机心态,合法守规经营。三是加强内部稽核,强化内部监督。四是增强自身实力,争取创新试点。五是主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减少投诉信访事件发生。六是建立沟通与交流机制,配合责任人制的落实。七是加强对证券营业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营业部层面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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