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国有法人股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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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6: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资讯 行情 论坛)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1053号),同意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歌华文化发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还需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此次国有股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35,100万股。其中,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持有23,335.208万股,占总股本的66.48%,股份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将不再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二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