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科(000931)重大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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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6: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日前,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执字第303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
2、本公司为华运达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的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已于2002年11月29日到期,债务人华运达公司未履行按时还款义务。2003年12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华运达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贷款行本金1.5亿元人民币及衍生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详见公司2003-20号公告)。判决生效后,华运达公司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司于2004年6月30日代华运达公司偿还了其中的1,000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本公司已累计计提1.5亿元人民币预计负债,故本公司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4、由于本案尚未执行,故公司暂时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产生的影响。本公司正努力追索上述债权,将根据执行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5、备查文件: (1)《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2)《收取立案诉讼材料清单》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二月三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