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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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6: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30日发布了“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公告”,现对其中部分有误内容予以更正: 文中第三段“此前公司曾接信达资产函,通知公司其拟接受公司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304.9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并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总公司”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公
特此更正。 二 O O四年十二月二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