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镍业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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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6: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004年12月2日上午9:00时,吉林吉恩镍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长春紫荆花饭店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36,894,661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72.0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柴连志先生主持。按照大会通知的议事内容,与会股东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136,894,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原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经营范围:镍、铜(资讯 论坛)、钴、硫冶炼及副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修改为: 第二章第十二条,经营范围:镍、铜、钴、硫冶炼及副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供热、供电、粉煤灰销售、锅炉管道维修。具体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镍业集团井下采矿、动能系统、长城公司股权等经营性净资产(含采矿权、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吉林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5,714,661股,其中15,714,66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4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