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科计提1.5亿预计负债
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
【本报讯 】*ST中科(000931)今日公布重大诉讼公告。
公告称,日前,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法院受理了公司要求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达公司)支付代其偿还在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的1000万元逾期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承担案件执行费用的强制执行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公告称,公司为华运达公司在建设银行北京分行额度为1.5亿元、期限为1年的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已于2002年11月29日到期,债务人华运达公司未履行按时还款义务。2003年12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华运达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贷款行本金1.5亿元及衍生利息,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华运达公司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04年6月30日代华运达公司偿还了其中的1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计提1.5亿元预计负债,故公司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由于本案尚未执行,故公司暂时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正努力追索上述债权,将根据执行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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