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四川省国税局获悉,省国税局近日正在开展2004年度税务登记证件验证工作。截止日期为2005年1月25日。凡在今年11月25日前,应由省国税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均属此次验证范围。据了解,纳税人所持的1999年已换税务登记证件和以后新申办的税务登记证件在本次验证后将继续有效,直到国家税务总局开展新一轮换证工作为止。
据介绍,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在2005年1月25日前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和填写
登记表,持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等资料申请审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尽快申请办理和审验,而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先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在进行审验。纳税人临时外出经营,应在其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验证。实习记者陈柯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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