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整合监管资源的精神,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指引,在新上市规则即将实施之际,上证所邀请各地证监局在杭州共同举办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专题交流会。各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杨华主任也专程到会并作了讲话。
杨华指出,2004年是实施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的第一年,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监管职责、监管手段、监管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围绕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实行了明责、问责、尽责、免责,将监管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相互配合的监管合力。各证监局、交易所监管主动性、积极性大大增强,有效地整合了系统监管力量,提升了监管深度和力度。实践证明,辖区监管责任制是非常有效的。杨华表示,来年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好辖区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整合系统内的监管资源,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公司及责任人的查处力度,深入研究监管中的共性问题,探寻上市公司重大、倾向性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及监管对策,及时总结监管中的经验和不足。杨华还表示,在此基础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还将做好横向联合,与国资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起积极有效、快速通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和监管协作体系,综合治理,为上市公司监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围绕新上市规则的出台,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上市规则历次修改概况及这次上市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上证所有关专业人士也分别就上证所上市公司部门职能分工和主要工作制度、股票上市规则、网络信息披露业务等作了专题发言和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交流会很必要,开得非常及时,监管部门就信息披露专题进行交流学习,不仅可以加强监管各方之间的联系,统一各监管方对信息披露规则的认识,减少甚至消除多方监管因规则理解上的差异而可能出现的监管真空和监管失误,同时还可以有效使用各方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减少监管冲突。
在信息披露监管专题交流会上,与会代表就信息披露的监管规则、各方在信息披露监管协作中的工作重点以及监管协作的工作流程等具体问题在会上和会后进行了热烈、坦诚、充分、深入的讨论,就如何深入推进辖区监管责任制,提出了在信息共享、沟通渠道、合作培训等方面进一步予以完善的建议,以进一步充分发挥各地证监局的地理优势和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优势,确保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落实和作用的有效发挥。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及时地整理、研究杨华的讲话内容和各位参会代表提出的建议,加强与各地证监局的协调配合,贯彻好辖区监管责任制,努力促进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全面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水平。上海证券报记者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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