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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生案仍存变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5:14 北京青年报

  创维事件·前景

  本报讯香港廉政公署昨天对黄宏生及弟弟黄培升的最终落案起诉中只保留了“涉嫌盗取公司资金逾四千八百万元”一项内容,此前有关“黄宏生涉嫌行贿一名曾受雇于执业会计师楼的前会计师,以伪造会计记录,协助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指称则不在其列。

  据曾在香港廉政公署就职、目前自己开办律师行的香港林炳昌律师事务所的林炳昌律师介绍,根据香港法律,盗取财产罪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具体量刑会根据当事人的职位、权力等因素有所不同,权力越大、职位越高的人判刑可能会越重。比如一名经常经手企业财务的会计与一名普通员工盗取同样数目的资金,往往会计的量刑会更重,因为他的职位和权限使得平时人们对他具有更强的信任感。林律师预计,如果黄氏兄弟的这项罪名成立可能

  会被判处3至4年监禁,同时还会被要求归还盗取款项,但香港法律没有额外罚金等惩罚措施。廉署有关人士则拒绝对此案进行推测,因为“严肃的法律不允许出现‘如果’,而且案件具有独立性”。

  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处的谢先生向记者证实,廉署目前手中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证据,“我们已经调查创维数码和两位黄先生两年多了”。他表示,廉署的工作只是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然后就转交香港律政司。目前廉署仍在进一步调查,他们不排除会在收集到新证据后,加控黄氏兄弟新的罪名,或者加控新的人员。

  作者: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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