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行政区管理与区域性经济是一个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
针对目前行政区管理体制存在着影响城市群发展的弊端,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出发,我想应该有一些建设性的思路。
在正确处理行政区管理和区域性经济的关系方面,以政府管理层面,行政区政府应该
扮演“积极行政”的角色。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要打破自管辖区的行政体制,淡出政府干预经济的职能。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收缩职能范围,淡化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和对企业的微观管理。政府的作用定位于“掌舵”,而不是“划桨”。在区域经济建设中,一方面,政府要有依法管理社会的权力,必须对自身的不作为或失误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政府应加强行为自律,防止“寻租”行为。这也是调整政府与司法、社会、市场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处理行政区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则。
具体来说,正确处理行政区管理与经济区发展的矛盾,解决政府部门与所属企业彻底脱钩问题时,政府的职能要面向全社会的行业规划、市场监管,要切实规范直接配置资源的范围和手段。还要解决政府办企业、办社会问题。充分尊重企事业单位的自主权,政府及政府性公司则主要起到规划引导、聚合资源和催生新体制的作用。应该讲,建立政府与社会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十分重要。要理清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工作界面,防止行业协会成为“二政府”。同时,还应当探索建立以合理分工为基础的结构功能型城市体系。省市与市县在管理职能上应形成明显区分,机构设置上不搞“上下一般粗”,要尊重市、县在机构设置上的自主权。
从政府推动区域经济的层面,要培育地区优势产业,发挥区域特色经济,重点扶持体现小品种、大市场、高份额的地区特色产品,建立产业的错位竞争、协同发展机制。在区域产业的选择范围上,选择本地区内有发展基础和广阔空间,能形成高度聚集和快速增长的特强行业。在财政的扶持上,可以通过建立政府特色产品的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开发和生产特色产品。
区域经济要联动,融入城市群共同发展,要结合地区间产业工业结构调整、资源分布、市场状况探索城市群的合作结合点,提出产业转移开发规划。在区域间的商贸发展上,要构建城市群流通网络,扩大地区商品辐射的范围,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城市群中建立采购中心,在城市群建立一批商贸连锁网络和分销网络。
要以技术、资金为纽带建立城市群产业体系,要鼓励企业以技术、设备、资金等参与城市群的产业合作。在产业技术扩散中,要特别重视环境保护技术的应用,配合改善城市群生态环境。
同时要发挥城市群建设和地区管理优势,参与城市群及地区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当地联合组建一批投资、建设、经营等企业,加强建设、金融、装备等行业的联合。选择有优势的强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
城市群发展需要资金支持,要拓展城市群及地区间的融资渠道,强化城市群发展的金融创新。要为城市群的企业重组和上市提供服务。通过银企合作、组合信贷、组织民间资本等多种方式在城市群中引资,大力拓展城市群在海内外融资的渠道,为城市发展服务。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2月03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