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操纵股票 深交所总经理秘书被判处入狱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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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0: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3日电据《羊城晚报》报道,12月2日,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对一起贿赂罪案宣判,除两名案主龚天明和黄悦作为买卖双方被判刑外,原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秘书雷耀峰也“惹了一身骚”,在整个“操盘”过程中他独得近30万元的“辛苦费”,法院以介绍贿赂的罪状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原系上海市浦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黄悦在
2001年12月6日,黄按事先约定先将刘辖给付的行贿款人民币70万元和额外给雷耀峰的10万元人民币共计80万元人民币交给被告人雷耀峰。12月10日至12月13日的四天时间内,龚操盘成交人民币1500万元。龚和王各分得19.3万元人民币,被告人雷耀峰分得28.9万元人民币。事后,龚和王得知雷耀峰从被告人黄悦处额外收取了人民币10万元后表示不满,雷遂将剩余的2.5万元人民币及额外收取的10万元人民币共计人民币12.5万元退还给被告人黄悦。 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天明有期徒刑四年,以行贿罪判处黄悦有期徒刑三年,以介绍贿赂罪判处雷耀峰犯有期徒刑两年。并将以上罪犯移送的赃款48.2万元人民币没收上缴国库。(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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