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明年起国家将降低部分类型货车通行费。交通部与发改委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要求各地区交通、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于明年起实施。
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张剑飞说,这次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对象是载重10吨以上的货车,对大于15吨的第5类货车,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对10至15吨的第4类货车,在
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如果按照上述幅度降低后,第5类车的收费标准小于第3类车收费标准1.4倍的,则按照第3类车的1.4倍征收,第4类车的收费标准小于第3类车收费标准1.2倍的,则按照第3类车的1.2倍征收。现行第4、5类车的收费标准,已经低于第3类车的1.2倍和1.4倍的,以及今年内已经降低第5类、4类货车收费标准、且降幅不小于上述幅度的地区,可不再降低收费标准。(李江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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