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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被判还款 新疆屯河承担连带责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1:04 南方都市报

   记者从重庆实业获悉,重庆实业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已经正式收到北京市二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德农种业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

据了解,德农种业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有1000万元的借款,新疆屯河集团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德农种业将其在德农正成种业有限公司中拥有的56.56%的股份作为上述贷款的质押担保。由于借款到期未还,因此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德农种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及支付相关费用,同
时对质押担保的56.56%正成种业的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作为担保方——新疆屯河集团也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记者了解,重庆实业目前的诸多诉讼都是德隆掌控时期留下的陈年老账。不过公司方面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遗留问题均会得到解决。

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克然姚虹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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