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科集团已表示将考虑从美国退市,称原因在于萨班斯-奥克斯利公司治理法案施加的监管“负担”。兰科集团是一家休闲业公司,业务涵盖赌场和硬石连锁餐馆。该公司表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施加了“沉重”的监管要求,而带来多少益处则值得怀疑。
兰科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彼得·雷诺兹表示,相关成本难以单独列出,但“它已占用了大量额外资源”。他表示,由于公司完全遵守英国上市法规,因此这些成本只是为少数投资
人产生。这些投资人通过在美上市的美国存托凭证来持有公司股票。
“目前的情况是多数股东补贴少数股东,”他表示。雷诺兹先生估计,约5%或更少的兰科股票是通过美国存托凭证被投资者持有。兰科提出批评前,欧洲企业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不满情绪已日趋强烈。英国和德国企业集团已发起一项活动,敦促美国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简化企业退市手续。
以下事实使兰科的意见获得了额外的分量:1999年,兰科公司前财务总监奈杰尔·特恩布尔更新了英国公司治理综合准则中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条款。雷诺兹先生表示,兰科已经“费了很大的力”,将赶上证交会为执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而设定的公布年度最后日期。规定的公布年度始于每年7月15日或以后。
但他补充说:“如果(摘牌)开始成为现实,而且存在实际的商业好处,那么显然这是我们会考虑的选择。”英国电信董事长克里斯多佛·布兰德爵士最近也批评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称该法案太过分。他说,如果英国电信可以选择,那么公司也早就会在美国摘牌了。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德国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披露,在DAX-30指数的13家在美上市企业中,至少有一半想摘牌。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2月02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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