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贾南 发自北京
昨天下午,北京银监局局长赖小民在“北京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银企高层论坛”上正式宣布,从12月1日起,北京银监局将根据审慎原则和有关规定,开始受理和审批辖内外资银行提出开办人民币业务的申请,并对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发给开办人民币业务的经营牌照。记者发现,这则消息的发布距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宣布“从今天起,北京、昆明、厦
门、西安、沈阳等五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的消息仅有几个小时。
作为对北京银监局的回应,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行长丁国良告诉记者,汇丰北京分行已经在12月1日当天向北京银监局递交了开办人民币业务的申请,如无意外的话,这可能是首家向北京银监局递交申请的外资银行。
赖小民表示,刘明康的讲话标志着首都北京的银行业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北京独特的优势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为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赖小民认为,北京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将进一步深化中外银行业合作的基础,扩大合作的领域,提升合作的层次。
据悉,中外资银行合作的内容出现了从传统的银行贷款业务向票据贴现、管理合作等方面纵深发展的趋势。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2月0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