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买卖封闭式基金继续免征印花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11:03 北京晨报

  买卖封闭式基金继续免征印花税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继续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在我国第一只封闭式基金诞生的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规定,对投
资者买卖基金单位,在1999年底前暂不征收印花税。

  2000年和200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相继决定将暂不征收印花税的政策延期至2000年底和2001年底。此后,两部门未再发布过关于投资者买卖封闭式基金是否征税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一直免征。

  这次出台的文件并未规定有效期。分析人士认为,这可能意味着,投资者买卖封闭式基金,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不会被征收印花税。(尹涛)






新浪财经24小时热门新闻排行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犬夜叉
封印的半妖犬夜叉
3DMM
温柔妹妹之3D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