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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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陆益平董事长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同意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催化剂资产转让协议》,以经资产评估(以200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4991.62万元作价向中国石化转让本公司的催化剂资产。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