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坠毁的惊人惨祸,煤矿接连传来的爆炸轰响,公路不断发生的车毁人亡事故,开县毒气四溢的井喷,小浪底水库被风浪吞噬的游船……频繁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一次又一次牵动全社会的神经,也值得我们深深思考其背后所存在的严重问题。
其一,不合理的经济秩序。众所周知,超载对交通安全是严重的威胁。车主、司机之所以明知故犯,就是因为目前我国运输市场比较混乱,恶性竞争导致运价体系极不合理,不
超载必定赔钱,车主、司机养成了多拉超载、闯关逃逸的心态。部分汽车改装厂为迎合这种不正当的市场需求,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牟取暴利;一些整车制造厂竟干起了“大吨小标”的营生,从而使超载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不合理的经济秩序让守法的司机、规范的企业吃亏。
其二,不法利益分配体系。许多事故背后都隐藏着腐败大案。之所以有人敢以他人生命为代价追求利润最大化,根源在于他们暗地里编织了一整套非法利益分配体系,有人“关照”他们。而“关照”他们的人,即少数本该耳聪目明的监管部门和主管官员,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终酿大祸。
其三,管理制度缺陷。一段时间以来,小煤矿的爆炸声不绝于耳,根源之一就在于小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过低。上世纪50年代,美国也曾小矿林立、爆炸频繁。为此,美国成立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和完善有关法律建设,使小矿逐渐失去了生存空间。同时,政府还要求矿主事先交纳足够的事故处理保证金,每死亡1人要赔付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使得煤矿再也“死不起人”。
我国有关部门下决心统一了大矿小矿的安全标准。下一步应当采用国际通用办法,逐步实行资源有偿使用政策,提高采矿准入的经济门槛,使投入有保证,资源有人珍惜,安全有人负责。
其四,“海恩法则”。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认为,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还有1000个事故隐患。几乎所有的灾难都是多个漏洞的叠加。多年来,某些地方和部门管理不严,对违规现象熟视无睹,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个个漏洞没能及时弥补,一起起事故隐患终于酿成大祸。
“海恩法则”的实质是指明了责任缺失。当然,再严厉的“问责制”都是事后追惩。遏制安全事故,“毖后”固然重要,“惩前”更是根本。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防患于未然,才是治本之策。陈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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