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昨日通过开放岛内证券商赴内地投资设立子公司,券商资本额需高于新台币七十亿元、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其净值百分之十,持股比例不得低于被参股的内地证券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二十五。陆委会估计有十六家券商符合资格。
台湾目前符合资格条件的证券商共有十六家,包括元大京华、富邦、中信、建华、群益、台证、宝来、日盛、元富、统一、大华、倍利国际、复华综合、华南永昌、亚东、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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