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拟修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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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10:46 证券时报 | |||||||||
     办法取消合约出现连续三个停板后必须停市一天的硬性规定;调整铜铝连续涨跌停板时的停板和保证金制度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维护市场稳定,促进期货功能的发挥,上期所计划修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据上期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交易所拟取消合约出现连续三个停板后必须停市一天的硬性规定。这是因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需要停市或者停市会带来问题。比如,在有些情况下,虽然出现连续三天停板的情况,但是市场总体运行正常,不停市反而能够更好地化解市场风险。另外,如果出现D3交易日是周五、D3交易日与最后交易日是同一天、D4交易日是最后交易日等情况,也没有必要停市一天。因此,交易所拟取消合约出现连续三个停板后必须停市一天的硬性规定,改为交易所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这不但有利于交易所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采取恰当的风险控制手段,而且有利于市场的稳定,也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问题的产生。     该负责人还表示,交易所拟调整铜铝连续涨跌停板时的停板和保证金制度,也是为了适应当前铜铝现货市场波幅加大的实际情况。他说,最近国际铜价波动幅度增大,最大日跌幅达到275美元/吨。国际市场的这种价格波动影响到上海期市,导致上海期铜频繁触及停板,市场整体风险有所放大。现有的涨跌停板制度是在两年前铜市比较平稳的情况下设计的,停板幅度明显偏小,不足以覆盖现有的价格波动幅度。因此,有必要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放大,比如,将铜铝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时的涨跌停板由现有的3%、4%、5%,调整为4%、5%、6%;保证金由现行的5%、6%、8%,调整为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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