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模糊地带利于实践操作:上市公司谈上市新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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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09:16 证券时报 | |||||||||
    昨日,深沪交易所分别发布了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较此前的版本做出了全方位的修订。许多来自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券商等方面的人士对此次修订后的上市规则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他们表示,新的上市规则将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也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华电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副总经理梅君超昨天上午刚刚学习了新
    海王生物(资讯 行情 论坛)的董秘戴奉祥表示,新的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更深入、更详细地披露信息,这对投资者是十分有利的。另一方面,新规则也强化了上市公司高管的责任。作为董事会秘书,职权得到了增强,与此同时,要承担的责任也更大了,这对董秘做好本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东方电机(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会秘书龚丹表示,新的上市规则总体而言,对上市公司提出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要求,这有助于上市公司提高其规范运作的水平,公司将积极照此执行。他还表示,与香港交易所方面的要求相比较,此次修订后的上市规则的操作性更强,更容易付诸实践。     深康佳董事会秘书何建军也认为,可操作性很强是此次新的上市规则的一个突出特点。他告诉记者,在交易所出台此次规则之前,向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集,最后也采纳了许多的建议。新的上市规则把许多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有利于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从而更好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中融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汪小平表示,此次对停牌制度的改革非常好,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效率,也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一位券商投资部门负责人也表示,总体印象是对信息披露的规定更为明晰了,减少了一些信息披露的模糊地带,增加了透明度。他说,作为机构投资者,最怕的就是模糊和不透明,他们对于这次的修订规则非常欢迎。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则认为,这次上市规则的修订,不单是在信息披露方面做了更细化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公司治理安排的事项也做了进一步的要求。他认为,上市公司的治理是一项基础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一起来形成合力,此次上市规则的修订体现了交易所在这方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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